全校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校内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科学研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及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已经开始申报。
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7日。
科学研究基金申报注意事项:
一、科学研究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校引进博士或学校新获博士学位的教师及时开展的基础性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选题须符合或靠近学校各级重点学科发展方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申请人能够纳入学科建设规划或学术创新团队、科研团队及相应课题组;申请人所在学院等能提供一定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申请人须提交2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书。
三、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同期不能申请学校青年科学基金和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待项目结题后方能申请。
四、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额度和管理参照《武汉工程大学人才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条款执行。该基金项目研究年限2-3年。
五、提倡项目结题成果的多样化。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论文、专利、鉴定、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及各类获奖。项目结题的最低要求:在本学科的相关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或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2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相关项目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六、项目若不能按时结题,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原预定完成期的前30个工作日内,向科学技术处提交书面说明。科学技术处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延期或终止研究的决定。项目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若延期后仍无实质性进展的,学校将终止该项目研究及经费的使用。
青年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申请当年应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并具有中级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课题组应以青年科技人员为主,并有1-2名本学科领域的正高职的导师作指导。
3.申请的项目应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用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鼓励联合与交叉,培育科技特色,扶植新的学科生长点。
4.每个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申请者最多可获得两次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已获省级及以上项目且未结题者暂不能申请。
二、申请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武汉工程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
三、申请者所在单位就项目研究时间、基本条件等签署具体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科学技术处。
四、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额度一般为0.8-1.0万元,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的项目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探索人文社科领域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2.申请者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4.每个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申请者最多可获得两次人文社科基金的资助。已获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且未结题者暂不能申请。
二、申请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
三、申请者所在单位就项目研究时间、基本条件等签署具体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科学技术处。
四、人文社科基金实行限额资助。学校每年资助10-12项,单项资助额度一般为0.3-0.5万元,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其他事宜:
1.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青年科学基金和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须提交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一并交至学院(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请各部门于5月7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加盖部门公章,EXCEL兼容格式),报送地址:
①新校区 科技处302联系人:张茵 联系电话:81349563
②老校区 分析测试中心一楼主任办公室 联系人:邹菁 联系电话:87194591
请各学院统一报送。学院汇总表和申报文件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809895605@qq.com。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校内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2.“武汉工程大学人才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3.“武汉工程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4.“武汉工程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5.“武汉工程大学文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6. 学院汇总表
7. 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科技处
2015年4月14日